漢口某校高一有個學生是2011年某快樂女聲的鐵桿歌迷,今年這位快女發行了第一張專輯(EP)。為了表達對該快女的支持,她只要手中有錢就會在網上購買專輯。從9月份到現在反覆購買同一張EP51張,每張33元,已用去1600多元。這個學生擔心家長責罵,將收貨地址寫成同學家裡,借貸每次都由同學代收。(11月28日荊楚網)
  追星追到這個份上,謂之過分、謂之瘋狂、謂之理性盡失,恐怕一點都不冤枉。對於這種做法,其本人應該也有自覺,要不然,她就不會意識到父母責罵的後果,也不會另留地址,讓同學家人代收快遞。而收貨的同學家長陳先生,也感到心裡不安,他覺得“我這不是幫著害人家孩子嗎?自己女兒要是也這麼瘋狂追星,我肯定要急死的。”陳先生讓女兒叫同學趕緊把這些歌碟拿走租辦公室,可這位高一同學一直不來。
  由此不難看出,無論這位同學,還是代收的學生家長,都已經意識到“問題”的存在。可是專家卻說,追星是孩子青春期正常的現象,家長老師不要當作洪水猛獸。這說明大人平時對孩子的品德教育內容枯ARMANI燥、形式獃板、態度凶狠,大人應檢討自己。
  我以為,專家除了建議陳先生將孩子請到家裡和自己女兒一起交流尚屬可取以外,上述觀點不無偏頗。——追星當然是孩子青春期正常的現象,但並不能因此就說花1600多元買同一張EP,也是正常的行為,反而恰恰是“不正常”的表現。首先,高一學生是消費者不是生產者,1600元錢是父母的血汗,不是自己任意支配的財產(取得監護人同意另當別論);而違背父母意願“瘋狂”追星,就是對父母的不孝,也輕慢了父母的愛心。其次,反覆購買同一張EP多達50餘張,對人對己都是浪費:對人擠占資源,對己堆積無用,最後成了垃圾。當然也會分散精力、影響學習,嚴重時危及自己的前程。再次,就是對自己喜愛的歌星,也傳遞了辦公室出租虛假的信息,至少以此“沖”出的銷量,是一個虛假的銷量,得不到真實的市場反饋,也不利歌手發現問題、成熟技巧。
  奇怪的是,對於這些“不正常”的表現,社會不敢給予旗幟鮮明地批評,不願公開挑明——烤肉孩子,你錯了!反倒是指責品德教育內容枯燥、形式獃板、態度凶狠,大人應該檢討自己。我倒覺得,大人應該檢討的,首先是態度曖昧、不敢說不的寬容。對一個上了高中已經具備一定是非判斷能力的學生,還要這樣姑息,還要這樣縱容,這正是我們社會的悲劇。如果社會多一些旗幟鮮明,多一些批評聲音,類似於李某某那樣的犯罪,就會減到最少的程度。正是過於溺愛或者懼怕擔責,才使一些“不正常”漸漸長大,最終成了“正常”的現象。這,就是值得警醒的現實。社會清風正氣維度的疲軟,只會帶來價值取向的扭曲。
  文/雷鐘哲  (原標題:瘋狂追星,孩子你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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